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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HISHIQS 于 2017-3-29 11:18 编辑
脑子是个好东西,能长点么?有正经需要,有合法需求的,各内外资、科研院校等企业、机构需要接入的,经过批准按规定操作执行的,有毛关系跟这?有点常识行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第七条 我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第十二条 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用户使用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网络必须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国际联网。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对个人由****机关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用户由****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
重庆市****局2011年版基准出台的时候,尔等是睡死过去了不成?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的;
(二)接入网络未通过互联网络接入国际联网的;
(三)未经许可从事国际联网经营业务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国际联网的;
(五)未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
(六)未经接入单位同意接入网络的;
(七)未办理登记手续接入网络。
是不是都是当年因为上网进去劳教了,性格变异了?还是反应迟钝大小脑退化?
就是在之前的版本基础上修订、细化了一下,嚎啥子丧啊?
都是违法网站、黑网吧什么的形象大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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