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您好!
来信(江北信箱[2017]234)收悉,根据职能职责,我区及时责成区国土分局、房管局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含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出让土地使用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zf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土地使用权划拨区别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有一定年限,且土地使用者须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关于您所反映的划拨地与出让地撤迁补偿差距多少问题,请咨询该征收片区的评估公司。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