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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工作方案》,部门分工如下:房管部门负责商品房销售行为管理、商品房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督、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管理、房地产中介行为管理、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管理,会同工商部门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信访办(维稳办)负责指导房地产市场领域信访稳定工作,会同房管、工商、价格等部门处理信访矛盾,维护房地产领域社会稳定。
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涉嫌价格欺诈等行为,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房管部门加强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监管。
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地产开发建设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守则和项目资本金管理制度,依法查处项目开发企业侵占、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房地产企业的开发建设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查处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查处不正当竞争、合同违法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房管部门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税务部门负责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完善涉税政策措施,查处房地产企业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银监部门负责督促商业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职责;严厉打击“首付贷”,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实施联合惩戒。
通信管理部门负责房地产开发和中介企业的网站备案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和中介企业的网站。
****部门负责与房管等有关部门建立对房地产开发和中介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对暴力阻挠或以暴力威胁有关部门执行公务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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