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美图库!!
查看: 23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购房人已经支付的房款:南京金陵尚府

[复制链接]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7-9-17 12: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重庆商务网,重庆电子商务第一网!

登陆享受更多浏览权限哟~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入驻经典 

x
购房人已经支付的房款:南京金陵尚府


   不一定是房子质量的问题。在设计中,一般会采用1988年国家颁发的《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空气声隔声标准要小于45分贝。符合了这个标准,一般说就不是质量问题。南京金陵尚府更多的资讯可以参考官网。

   如果不符合这个标准就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了。新版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将空气质量、建筑隔声、节能措施三项内容明确在合同中,而且前两项如果不达标,给开发商一次整改的机会,再不达标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由开发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开发商承担,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开发商承担。因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开发商也要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 欢迎关注重庆发展,多发帖多回帖才能持续保持帐号活力哟!请不要发表任何政 治,领 导,官 员,人 事及其它违法违规类言论,以免帐号被封禁。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经典重庆旗下网站 | 24小时客服:13424176859 308675020

爱重庆,爱上经典重庆! 爱重庆,就上经典重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