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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农运到中国土地革命,探讨城市土地革命的必要性 [打印本页]

作者: 国姓爷    时间: 2023-9-29 10:54
标题: 从农运到中国土地革命,探讨城市土地革命的必要性
近代中国先后进行了6次土地革命,不过6次土地革命都是围绕农村农民农业,解决当时期的社会矛盾(农业社会),解放生产力。

当前阶段,中国进入工业社会,随着城市化进程,城市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主要体现在社会分配严重分化,加剧了贫富悬殊,两极分化,成了当今社会最突出的社会矛盾,并已突出地影响了社会消费和社会生产。

改开之前,中国作为农业社会,农村矛盾自然就成了社会矛盾的主体,1983年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解放农村生产力。

当前,城市土地都是国家资源,正府经营。城市建设用地主要是住宅用地,城市公共建设用地和生产经营用地。后两者作为全民共享,基本上没有制造出新的社会矛盾。
但是住宅用地随着这几年城市建设蓬勃发展,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投机市场,虽然历经数次的调控政策,这个投机市场已经成了社会矛盾滋生的巨大培养皿

如何破局,个人觉得完全可以全社会参照农村土地改革的模式探索城市土地改革。城市居民也享有居住权-类似宅基地,以及土地经营权。
区别于农村宅基地,解决农民居住权,城市宅基地可以只是概念性的,以确保其可流动性。城市土地经营权由地方正府统一经营,用于城市建设,以达到共享的目的。

比如城市居民人均享有10平方居住用地指标(只是指标),这部分指标纳入购房,免收土地出让费,所以比如购买容积率3的住房,人均可以享受30
平方住房,四口之家,可以购买120平方住宅免收土地出让费。多余的部分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
1.房屋交易:城市分户或者置换新房,房产交易等都按当期地价重新核算土地出房费多占用的进行补交。(需要立法支持,将房地产交易中价格分为两部分,房屋土地价格和房屋设施价格,交易中正府摘取土地价格部分,剩下的归房屋持有者),
2.房屋转让继承:居住指标跟随实际人口,由于人口减员,家庭成员继承房产,按家庭核算用地指标,超出部分按当期地价补交土地出让费。
3.地价均衡:地方可以核定一个基础地价,低于基础地价的居住指标免交差价,高于基础地价的需要补交差价。
作者: 国姓爷    时间: 2023-9-29 11:10
城市土地改革可以改善城市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解决居住权需求,打击屯地,屯房,炒房等投机行为,以及占用过多城市土地资源的行为。

另外还可以配套城市农村流动规则。解放全社会人口流动的合理性。

城市过剩人口因为就业问题也可以流动到农村,退出城市用地指标,在有土地闲置的地区获得农村宅基地,从事农业生产。

用地指标(农村住宅用地指标和城市居住用地指标)跟随户口,按当地政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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